第26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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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
鼓洲城中的大街上幾乎已經看不見什麽人了。進入城中,這裏酒樓賭坊俱全,每一處的建築皆是精致,比起京城竟也並不遜色。
“幾年前,鼓洲還是個偏遠之地,城中有錢人家並不多,有個幾兩銀子便能稱得上富庶了。”
紀朝清不久之前救的姑娘名為杜晨,她說:“那時候大家都沒有錢,每天制作鼓,制作好之後就賣到周圍的城裏面,日子雖然清苦卻快樂。不過近些年,大家一個一個的突然都發了財,這本來也沒什麽。直到一個月前,大家的身上開始出現女人的皮膚。”
說到這裏,杜晨眼中出現恐懼之色:“我真的沒有辦法了,無論怎麽做,那女人皮還是在一天一天的增加,城中的百姓們請高人做法沒有用,已經有太多人因為這個而死了……”
紀朝清道:“你們城中每個人,似乎都喜歡在脖子上戴紅繩。”
杜晨低下頭,看向自己脖子上的紅繩:“鼓洲有個習俗,說只要在脖子上綁了紅繩,便可以受神明庇佑,無災無禍,幾乎每個人的脖子上都會有紅繩。”
沈均說過,這紅繩上有神力。
紀朝清註意到,杜晨的腰間掛著一個小鼓。昨天的一家人,包括放在在城外的大漢們,他們身上全部都有小鼓。
紀朝清猜到這應該是他們的習俗,和紅繩一樣。
“既然如此,你們城中應該有供奉的神明才對,神明的廟宇在哪裏?”
杜晨楞了一下:“沒有用的,以前鼓神殿的神靈很管用,但是現在也沒有用了……”
紀朝清:“帶我去。”
杜晨只好點頭。
紀朝清和杜晨一路在城中穿梭,幾乎沒有任何人在外面,不過一路上血跡格外的多,越是靠近鼓神殿,血跡就越深。
杜晨解釋道:“太多人死了,很多人死前,都在祈求神明庇護。”
那些凡人們一邊蛻皮,一邊踉踉蹌蹌的向鼓神殿跑去,他們渴求神明的庇佑,就像曾經那樣。
紀朝清站在鼓神殿外面。
鼓洲整體的建築建造的已經很奢華,然而鼓神殿卻幾乎奢華到能與修仙宗門的正殿媲美的程度,站在大殿外面,只覺得整座宮殿美輪美奐,就算讓當皇帝的季鋮德住在這裏,紀朝清都不覺得委屈他。
這樣極盡奢靡的建築,就算是紀朝清也不得頓了一下:“這是你們耗費多長時間建造出來的?本地太尉允許你們這樣搞?”
杜晨老實回答:“兩年,鼓洲百姓信奉鼓神,眾人集資,太尉也很支持。”
那看來是真的信奉,不是嘴上說說而已。不過,這鼓洲真的不是一般有錢。
走進殿中,紀朝清擡起頭,便看到一個七丈高的大鼓,那鼓用石頭雕刻而成,鼓面之上坐著一個身穿鎧甲的女人,女人年紀並不大,然而眼神堅毅,像是隨時要上場廝殺敵人。
紀朝清現在的身體和凡人沒有什麽分別,根本看不出這裏的情況,她只按照往日裏的經驗看來,這雕像裏的女子定然是位女將軍,殺伐之氣很重,她脖頸那裏綁著一根紅繩,紅繩樣式簡單,和百姓們戴的沒有兩樣。
這很有可能就是鼓洲百姓紅繩之中藏有神力的原因。
紀朝清在殿中查了一圈,越看越覺得這裏的風水不太對。旁邊的杜晨疑惑道:“沈姑娘,你這是找什麽?”
紀朝清回頭,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,她總覺得這個杜晨姑娘,與這大鼓上的雕像有幾分相像。
就在這時,紀朝清突然察覺到身後有腳步聲,她轉過身,只見大殿外面的遠處跑過來一個人。
那人大概是個男人。
之所以說是“大概”,是因為那人身上的皮已經沒了,整個人的血水以及肉都在因為奔跑而往下墜落,那人身後拖了一地的血肉。骨架瘦弱,遠遠看去,分不清楚男女,只能勉強看出來是人。
那人痛苦的嘶吼著,呻.吟著,那慘烈的模樣實在是讓人側目,而那人身後還跟著一大群人,他們似乎是那團血肉的家人。
天色肉眼可見的陰沈下去,空中的風似乎都帶著一股血腥味。
“兒啊!我的兒啊!”
“贏兒!回來!不要再跑了!”
“少爺!別跑了!”
一群人哭喪似的沖著大殿而來,但是沒有一個人敢追上那血人。
紀朝清的耳畔突然傳來杜晨的聲音:“這是太尉的兒子。”
紀朝清轉頭,見杜晨的面色平靜,眼前的一幕好像讓她沒有任何觸動。
“姑娘不必驚訝,這一個月裏,我已經見過太多這樣的人了,明明知道越跑肉掉的越快,但是還是要做點什麽自救。或許不久的將來,我也會這樣。”
一個月以來,鼓洲的死人太多,已經足夠讓人變得麻木。
這時,只見沈均持劍從天而降,當真是一身白衣,清冷無雙。
他攔住血人去路,冷聲道:“罪孽深重,當誅!”
說完,他便一劍刺向血人!
紀朝清立刻甩出一張符篆,撞到沈均劍上,符篆當即灰飛煙滅。
後面追著的老婦人尖叫一聲,直接昏了過去!
沈均轉身,看到紀朝清,面色冷了下去。如果眼神可以殺死人,那此刻紀朝清一定涼透了。
血人摔倒在地上,在地上痛苦嘶吼,血肉越掉越多,活在這個世上也是痛苦。
紀朝清打開折扇:“沈均,可真是巧。”
沈均:“為何攔我?”
紀朝清並沒有回答,而是走向這家人中為首的中年人,臉上露出一抹悲戚:“太尉大人,節哀。”
太尉方恭溫已經兩鬢斑白,他的半張臉皮膚白皙,另外半張臉卻溝壑縱橫,乍一看,有種說不出的猙獰。
“多謝姑娘。”方恭溫方才看的分明,若不是紀朝清,他的二兒子怕是已經沒氣了。
成了一團血肉的二公子倒在地上,疼痛讓身體不斷的抽搐著,血水隨著他的身體滲入地下,這一幕不光恐怖,而且惡心。
方家不少家丁別過了臉,不敢看那團血肉。
方恭溫也是不忍,他狠狠心,對眾人道:“來人,把二公子擡入鼓神殿,我要為他祈福!”
家丁們忍著惡心,將二公子擡起來,送進了鼓神殿中。
沈均收起劍,在紀朝清身旁站定。
紀朝清感覺到身邊站著個大冰塊,這才恍然大悟。
“為什麽攔你?就是單純的利用你啊,你來做這個惡人,而我就成了路見不平的俠客,太尉自然會對我親近不少,方便我查鼓洲人皮案。”紀朝清說,“還有,既然他罪大惡極,不理會就是。他現在已經成了那個惡心的樣子,多活一秒都是痛苦,你痛快的給了他一刀,讓他怎麽贖罪?”
理直氣壯,沒有一點後悔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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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洲城中的大街上幾乎已經看不見什麽人了。進入城中,這裏酒樓賭坊俱全,每一處的建築皆是精致,比起京城竟也並不遜色。
“幾年前,鼓洲還是個偏遠之地,城中有錢人家並不多,有個幾兩銀子便能稱得上富庶了。”
紀朝清不久之前救的姑娘名為杜晨,她說:“那時候大家都沒有錢,每天制作鼓,制作好之後就賣到周圍的城裏面,日子雖然清苦卻快樂。不過近些年,大家一個一個的突然都發了財,這本來也沒什麽。直到一個月前,大家的身上開始出現女人的皮膚。”
說到這裏,杜晨眼中出現恐懼之色:“我真的沒有辦法了,無論怎麽做,那女人皮還是在一天一天的增加,城中的百姓們請高人做法沒有用,已經有太多人因為這個而死了……”
紀朝清道:“你們城中每個人,似乎都喜歡在脖子上戴紅繩。”
杜晨低下頭,看向自己脖子上的紅繩:“鼓洲有個習俗,說只要在脖子上綁了紅繩,便可以受神明庇佑,無災無禍,幾乎每個人的脖子上都會有紅繩。”
沈均說過,這紅繩上有神力。
紀朝清註意到,杜晨的腰間掛著一個小鼓。昨天的一家人,包括放在在城外的大漢們,他們身上全部都有小鼓。
紀朝清猜到這應該是他們的習俗,和紅繩一樣。
“既然如此,你們城中應該有供奉的神明才對,神明的廟宇在哪裏?”
杜晨楞了一下:“沒有用的,以前鼓神殿的神靈很管用,但是現在也沒有用了……”
紀朝清:“帶我去。”
杜晨只好點頭。
紀朝清和杜晨一路在城中穿梭,幾乎沒有任何人在外面,不過一路上血跡格外的多,越是靠近鼓神殿,血跡就越深。
杜晨解釋道:“太多人死了,很多人死前,都在祈求神明庇護。”
那些凡人們一邊蛻皮,一邊踉踉蹌蹌的向鼓神殿跑去,他們渴求神明的庇佑,就像曾經那樣。
紀朝清站在鼓神殿外面。
鼓洲整體的建築建造的已經很奢華,然而鼓神殿卻幾乎奢華到能與修仙宗門的正殿媲美的程度,站在大殿外面,只覺得整座宮殿美輪美奐,就算讓當皇帝的季鋮德住在這裏,紀朝清都不覺得委屈他。
這樣極盡奢靡的建築,就算是紀朝清也不得頓了一下:“這是你們耗費多長時間建造出來的?本地太尉允許你們這樣搞?”
杜晨老實回答:“兩年,鼓洲百姓信奉鼓神,眾人集資,太尉也很支持。”
那看來是真的信奉,不是嘴上說說而已。不過,這鼓洲真的不是一般有錢。
走進殿中,紀朝清擡起頭,便看到一個七丈高的大鼓,那鼓用石頭雕刻而成,鼓面之上坐著一個身穿鎧甲的女人,女人年紀並不大,然而眼神堅毅,像是隨時要上場廝殺敵人。
紀朝清現在的身體和凡人沒有什麽分別,根本看不出這裏的情況,她只按照往日裏的經驗看來,這雕像裏的女子定然是位女將軍,殺伐之氣很重,她脖頸那裏綁著一根紅繩,紅繩樣式簡單,和百姓們戴的沒有兩樣。
這很有可能就是鼓洲百姓紅繩之中藏有神力的原因。
紀朝清在殿中查了一圈,越看越覺得這裏的風水不太對。旁邊的杜晨疑惑道:“沈姑娘,你這是找什麽?”
紀朝清回頭,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,她總覺得這個杜晨姑娘,與這大鼓上的雕像有幾分相像。
就在這時,紀朝清突然察覺到身後有腳步聲,她轉過身,只見大殿外面的遠處跑過來一個人。
那人大概是個男人。
之所以說是“大概”,是因為那人身上的皮已經沒了,整個人的血水以及肉都在因為奔跑而往下墜落,那人身後拖了一地的血肉。骨架瘦弱,遠遠看去,分不清楚男女,只能勉強看出來是人。
那人痛苦的嘶吼著,呻.吟著,那慘烈的模樣實在是讓人側目,而那人身後還跟著一大群人,他們似乎是那團血肉的家人。
天色肉眼可見的陰沈下去,空中的風似乎都帶著一股血腥味。
“兒啊!我的兒啊!”
“贏兒!回來!不要再跑了!”
“少爺!別跑了!”
一群人哭喪似的沖著大殿而來,但是沒有一個人敢追上那血人。
紀朝清的耳畔突然傳來杜晨的聲音:“這是太尉的兒子。”
紀朝清轉頭,見杜晨的面色平靜,眼前的一幕好像讓她沒有任何觸動。
“姑娘不必驚訝,這一個月裏,我已經見過太多這樣的人了,明明知道越跑肉掉的越快,但是還是要做點什麽自救。或許不久的將來,我也會這樣。”
一個月以來,鼓洲的死人太多,已經足夠讓人變得麻木。
這時,只見沈均持劍從天而降,當真是一身白衣,清冷無雙。
他攔住血人去路,冷聲道:“罪孽深重,當誅!”
說完,他便一劍刺向血人!
紀朝清立刻甩出一張符篆,撞到沈均劍上,符篆當即灰飛煙滅。
後面追著的老婦人尖叫一聲,直接昏了過去!
沈均轉身,看到紀朝清,面色冷了下去。如果眼神可以殺死人,那此刻紀朝清一定涼透了。
血人摔倒在地上,在地上痛苦嘶吼,血肉越掉越多,活在這個世上也是痛苦。
紀朝清打開折扇:“沈均,可真是巧。”
沈均:“為何攔我?”
紀朝清並沒有回答,而是走向這家人中為首的中年人,臉上露出一抹悲戚:“太尉大人,節哀。”
太尉方恭溫已經兩鬢斑白,他的半張臉皮膚白皙,另外半張臉卻溝壑縱橫,乍一看,有種說不出的猙獰。
“多謝姑娘。”方恭溫方才看的分明,若不是紀朝清,他的二兒子怕是已經沒氣了。
成了一團血肉的二公子倒在地上,疼痛讓身體不斷的抽搐著,血水隨著他的身體滲入地下,這一幕不光恐怖,而且惡心。
方家不少家丁別過了臉,不敢看那團血肉。
方恭溫也是不忍,他狠狠心,對眾人道:“來人,把二公子擡入鼓神殿,我要為他祈福!”
家丁們忍著惡心,將二公子擡起來,送進了鼓神殿中。
沈均收起劍,在紀朝清身旁站定。
紀朝清感覺到身邊站著個大冰塊,這才恍然大悟。
“為什麽攔你?就是單純的利用你啊,你來做這個惡人,而我就成了路見不平的俠客,太尉自然會對我親近不少,方便我查鼓洲人皮案。”紀朝清說,“還有,既然他罪大惡極,不理會就是。他現在已經成了那個惡心的樣子,多活一秒都是痛苦,你痛快的給了他一刀,讓他怎麽贖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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